「瑞士」与「瑞士制造」为受保护商标

在制表业中,标示地理位置为「瑞士」和「瑞士制造」为全球公认的参照标准。这亦是瑞士钟表工业联合会在世界各地不遗余力捍卫「瑞士」和「瑞士制造」的原因。我们不仅要采取行动防止误用这两个标记,亦要阻止载有「瑞士」标记的商标申请注册,而事实证明,此事困难重重。

就此而言,我们应紧记瑞士腕表业的两大市场──香港和美国──用以厘定腕表原产地的标准与瑞士标准相比较为宽松。在上述两地,厘定腕表原产国的是机芯的原产国。

然而,在这些地区都可以注册一个地理标记作为证明商标。持有人本身并不使用此标记,但在遵守规管此标记的规则下,可向他人提供此标记。按此使用权推论,在误用的情况下,持有人可提出证明商标所产生权利的主张。

为此目的,以及确保更有效保护「瑞士」及「瑞士制造」标记,瑞士钟表工业联合会自2006年起持有香港「瑞士」商标,以及美国「瑞士」及「瑞士制造」商标。

因此,拟在这两个市场于腕表上使用这些标记的话,必须遵守规管有关证明商标的使用的规则,即在规管于腕表使用「瑞士」之名的法例中概括明示的规定。如有侵权情况,即会采取法律行动。